Friday, July 15, 2005

企業精神

是日都市日報的頭條是港人富創意及冒險精神 超英趕美

據排行, 香港只排第7:
人均最有創意及企業精神國家及地區
1. 日本 44%
2. 荷蘭 26%
3. 芬蘭 24%
4. 澳洲 20%
5. 新加坡 18%
6. 德國 18%
7. 香港 16%
8. 美國 14%
9. 台灣 12%
12. 英國 8%
16. 中國 2%

早在兩個月前,剛好有跟德國來的那位筆友談過兩國之間人民的企精神,我們的意見跟這個調查倒是有點出入。

話說當日帶他們逛金百利等小型商場,他們都覺得萬二分有趣。因為在他們的國家,根本沒有這樣年青人自己開小店的商場。朋友表示,他們沒有那種創業的企業家心態。國家或學校或生活所相信的成功,主要是指進入一流企業公司, 成為一級會計師,建築師,律師等專門人才。若有人創業,那也是因為地區性的市場需要。因此, 他們(從我口中)得悉我們的政府或傳媒總是直接或簡接,鼓勵或鼓吹香港人要創業,多求上進,多搵錢的時候,他的回答是:interesting & amazing.

總認為美其名是說比他們的國家有企業精神或冒險精神。真相是,其實我們比他們貪錢,重視財富,過份衡量事業的重要。

正如很多人都在說,不知從哪時開始, 我們都以一個人每月賺多少, 或他的事業成就來衡量一個人的成功。在香港,更是。

曾經跟一位朋友說過,我寧可工作不太忙,不用升職,但讓我有更多的自己時間,做喜歡做的事。這位朋友說我不思進取。或許吧。她工作上做得很成功,還常有機會往歐州公幹;但看到她幾近日日都要OT,我還是選擇我自己的幸福。

沒有企業精神的國家保守一點?還是我這個朋友保守一點?

*對於是否超英趕美,或是否值得為此而沾沾自喜,則大家心裡有數了。

3 Comments:

Blogger Chika Kwak said...

>我寧可工作不太忙,不用升職,但讓我有更多的自己時間,做喜歡做的事。這位朋友曾經說我不思進取。

咁都叫不思進取,咁我就唔知乜野叫進取。

咁博命,賺埋錢唔去旅行唔通真係拎去供樓?

最近跟朋友說起想回港做點小生意。香港人開一間餐廳生意好便博命擴張,最後管理、品質問題一大鑼,有時還會令自己道德淪落(睇下花之戀壽司老闆就係一例)。

一個人跟幾個朋友搞一遭小生意,講明擴張限度只在於保證服務質素,而且如出現合作問題便摺埋。目的在於平平實實搞一些事情,大家在於向投資者負責、賺少少錢兼可以在淡季輪流放大假旅行,這就是我的目標。

7:05 pm  
Blogger Chika Kwak said...

This comment has been removed by a blog administrator.

7:05 pm  
Blogger rururu said...

ailie,就是呀!很多時好的小店,一開分店,就變得面目糢糊。
錢之嘛,不是說不希罕(我仲其實好希罕𠻹),只是人總要活在當下吧!而且,去多些旅行,見多點見識,也是一種財富呀。

1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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