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30, 2005

一個人VS八千隻狗

如果面前有一顆藥丸,你可以選擇用來醫一個陌生人,而將會令到八千隻狗痛苦五十日;或用來醫治八千隻狗,而將會令一個陌生人被痛苦折磨一星期。你會作可選擇。

這是早前課堂提及過的話題,也是當日考試的其中一條問題。

行山當日老師再提起這個問題,認為當數目達至某一程度,總應當是一個考慮因素,讓我們考慮選擇救狗而不救人。

很多同學仍然認為一個陌生人比較有價值。並且在任何情況下,作為一個人,已經沒有可能不從人的主觀因素作出選擇。記得有同學指,救回一個人,可能之後由這一個人救回更多人云云….反正,除了老師以外,我沒有聽到一把聲音,會考慮救狗。

其實我會救狗。一方面,認同老師所說,八千對一的數目是一個因素。但在我而言,更重要的原因是,我不認為人一定比一隻狗有價值,即使只是一條狗對一個人。

老師一直強調,倫理學就是要我們撇除作為人的主觀因素,再嘗試去考慮這樣的一些道德判斷。我就是想,如果真的撇除了所有自己作為人的主觀因素,那根本就沒有理據說一個人比一隻狗重要,又何須將狗的數目增加至八千頭?!老師再說,但一個人活著的價值,難道不會比一隻狗高嗎?我們憑何根據說一個人活著的價值,比一條狗活著的價值高?說不定,對主人忠誠,或為自己挖洞,在狗而言,牠的存在價值也不比我們自認能夠建立各種人類文化為之低。

突然發現自己有點像自己討厭的懷疑主義, 什麼都沒有一定準確的理據.

也不盡然。只是覺得,當很多人把自己人類放得很大,扮演上帝的時候,我越是感到人類的醜陋,越是覺得人類沒有資格自視比任何其他物種優越。

原來自己也是出於討厭人類自大的主觀因素而作出唔救人的選擇。所以,一樣唔合格。

11 Comments:

Blogger DoA said...

如果你問MTO的miho,她一定支持你,她最反對animal testing.

9:16 pm  
Blogger San Wen Ji said...

我看這問題,並不從數字上看。人和狗的命和痛苦一星期或是痛苦五十日,痛苦都變為小事。沒有了生命,談什麼也茫然。生命對於人和狗來說,都是重要的。

10:29 pm  
Blogger San Wen Ji said...

另,我會拿多一瓶藥來。這樣問題便解決了。有時想,哲學就是這樣令自己處在兩難的局面嗎?

10:32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I would rather think all living animal are equal.

If there is only one dose of drug, can we split it into two and good enough for them to share even though this means both of them have to suffer but less pain?

**let's ignore the fact that splitting up the dosage doesn't mean half of the medical effect?

11:32 pm  
Blogger rururu said...

按老師的講法,將藥丸分半或拿多一份藥丸,只是把問題TWIST開了,逃避了問題。
和ELAINE一樣,不認為應該從數字或日子來看這個問題。
只是,課堂上同學均一面倒應為人比狗重要;所以老師提出,是否當狗的數量達至一個程度會令同學改變選擇。

11:45 pm  
Blogger 肚餓Chris said...

我係揀狗

12:52 pm  
Blogger rururu said...

頭先向洗手間諗(原來洗手間係真係一個好啟發思考的地方),如果係一個人對八千隻蟑螂,我又會選擇殺死晒D蟑螂.有時自己真係可以好無聊

2:46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If 1 human being versus 1 cat, I would for sure vote for the cat! I am a cat person!

11:14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不知何故,我一想就只想到要救狗唔救人。

對一個人來說,痛苦一星期,沒什麼了不起。對狗短短的一生來說,五十天,是太長了。

別說八千隻狗,就一隻狗,我也還是救狗的。

我似乎把生命太數字化了。

3:30 pm  
Blogger 肚餓Chris said...

其實個問題一路都唔係講緊應該係救狗定係救人.
我地要搵既係個準則, 用怎麼準則來決定而此準則又獨立於人類立場以外, 而此決定又必然是universal right(任何人也認同).

這個就是倫理學要找的答案, 一個可以判斷別人對錯的準則.

無論你揀救邊個, 你的理由也是可說服所有的人也接受你的觀點. 否則, 就同一個相對主義者無異. 因為只是相對你的理由或背景才是對的

12:38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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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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