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2, 2007

重新

懷疑自己終於回來了。最近又重新想記下心情;或者是最近又有些心情好寫了。短的也好,長的也好,總算再度戀上自己的blog。

曾經,把自己當記者,看到什麼都想記錄;把自己當社評,不滿什麼都痛罰一番;把自己當文藝小生,活過什麼都要化成浪漫文字。然後,覺得這樣很無謂。開始時,是因為每天活著想著感受著,所以想寫blog。後來,blog逐漸變成責任,(自以為的)使命,因為寫,所以提醒自己要去活去想去感受。

對,我是懶;從不否認的。我懶去這樣子寫。寫得不會好。連活也差點活得不好:看到什麼有趣的,就想拍照;想到什麼的,就開始組織;可以放到blog。於是忘記了用眼睛,用心靈,用自己去享受當刻的畫面,時光。

以後,想寫就寫,想懶就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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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呀, 近來看你的都有點回到從前的感覺...

5:10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好同意呀. 有時就係有種使命感, 當自己係呢個果個, 好偉大咁. 不過寫吓寫吓有時都唔知目的去咗邊. 始終, 寫都係為自己. 開心就寫, 唔開心又寫.
繼續寫呀! :)

7: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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