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19, 2005

五粒定一粒?

讀過了公爵這一篇寧願,不禁在想有些怎麼樣的比較,我也會有一個「寧願」。
可能近日姨媽來探望,荷爾蒙不平衡,臉上長了很多其實並不代表我青春(但只會加劇我皮膚的老化 Y_Y )的青春荳。即時想到的例句是:我會寧願在口內生四粒會痛的飛滋,也不願在臉上生一粒只是有點有礙觀瞻的荳荳。
(題外話: 如果生粒飛滋已是我認為煩惱的事的話,大家可以說我無知,但也可以羨慕我的幸福)

按公爵所指,當我們會作一個寧願的選擇的時候,一般都是有一點捨易取難。又或者,按我們平時直覺的使用,我們寧願選擇的,可能就是一般人不會選擇,但我們偏偏寧願作這樣的一個決定。例如,我相信很多男仕都會認為一粒小荳荳總比受四粒飛滋折磨的好。
按正常,一般人都會希望升職罷。但我則寧願公司不要給我升職,"柚"得我懶懶散散過下日子多點時間少點壓力好了。(我沒有上進心,我認,我認....)
那個不想找一個又靚仔又有錢的男朋友?像吳彥祖般靚仔,又如李家誠般有錢好不好? 好!但只怕自己無福消受。所以我會寧願找一個不用讓我每日担驚受怕,怕佢變心又怕佢比人標心的男人做老公。如老李。

所以當我們「寧願」的時候,其實也不一定是犯賤。只是每個人認為有價值的,不一定是一樣。世界上很多事物,為什麼一定只有一個的標準?別人認為上進心重要,我認為耍樂的心更重要。她認為愛她的話,撒句謊讓她快樂一生就好,但歌者認為,真愛她的話,就無法在她面前說一句假話。其實就這麼簡單而已。

不過,如果數量去到五粒的話,我會「寧願」要粒青春豆,也不可能口含五粒飛滋!痛死的。

1 Comments:

Blogger Daisy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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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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