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03, 2005

回憶/記憶

閱報得知,馬來西亞的記憶力專家葉瑞財來了香港,並教導香港人應學習啟動右腦功能,地點記憶法云云。
為什麼我要去學習記憶法?!
它要記住的,就讓它記住。它不想記的,就讓它懶散一下好了。

昨夜看了「The Notebook」。回想當日看的「無痛失戀」。
一直認為記憶就是我們可以擁有最寶貴的東西,唯一一樣任何人也拿不走,奪不去的東西.即使他離開了,只要我翻一下回憶,他就在那裡。所以,我唯一不願失去的,就是自己的記憶。

但一些一開始就記不了的東西,要用記憶法才能把那記憶留住,感覺就好像以自殺來留住情人一樣。記下來,留下來,又有何所益?!

不過,可能我仍需要學習記憶法來記住在網絡世界中自己的每一個USERNAME和那些password。

1 Comments:

Blogger San Wen Ji said...

潛藏記憶,可以幫助我們醫治心病。

12: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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