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28, 2005

香港的旅遊業,你同我都有份

李小龍銅像從此會永久豎立在星光大道。除了表揚李小龍的精神外,旅遊發展局表示,銅像亦可以成為一個新的景點,吸引更多的遊客。吸引不了遊客,他們才睬你個屁。

我們這個社會的所有建設,幾乎都是為了吸引更多的遊客,方便更多的遊客。從沒有一個城市,那麼在意地每一個建設,每一個動作,都是為了吸引更多的遊客。

我們結婚,應該都穿唐裝,可以吸引更多的遊客
女仕上班應該改穿旗袍,可以增加東方特色,吸引更多的遊客
大澳應該努力給于發展,最好在漁村旁,興建一個大型商場,可以吸引更多的遊客
大嶼山興建鑬車後,最好也發展一個賭場,賭佛合壁,可以吸引更多的遊客
中大應該在週日舉辦跳蚤市場,可以吸引更多的遊客
124 日我們都應該上街,可以吸引更多的遊客
或者,政府來一個124屠城日,說不定也可以吸引更多的遊客

香港的存在,很快不是為了我們,而只是為了遊客。

5 Comments:

Blogger 鳳凰藍 said...

真係好悲!

11:50 am  
Blogger San Wen Ji said...

是因為我們都不走的,沒有必要用方法來留住我們。

1:47 pm  
Blogger rururu said...

沒有必要留住我們,可能只是因為我們沒有價值
再者,到了某些地步,會走的....

2:01 pm  
Blogger Chika Kwak said...

如果一個地方對自己人都唔好,對遊客點好都係食之無味。

一個大城市,總有些遊客區的;但如果全個城市每個角落都要成為遊客區,遊客就覺得不好玩了。因為不是所有遊客都是擁有同一種「遊客」口味的。例如遊客的確喜歡看傳統節慶(如大坑舞火龍),但若節慶只是給遊客看的一場show,遊客就不喜歡。

說到底,如果住在城市裏的人也不知道為什麼我們的城市要「慶祝」某事(喂喂,幻彩詠香江搞黎為乜架...),那搞這些事出來的人要反省一下。

10:49 pm  
Blogger Sheta said...

這個好無奈,又好可悲。

奇怪的是,遊客知道自己來看的東西都是為他們堆砌出來的嗎?還是都不打緊?反正旅遊早已變成證實旅遊書/雜誌/節目內容的戶外遊戲。

1:34 am  

Post a Comment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