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February 20, 2006

問題天天都多

今天午飯時乘的行人電梯,剛好給一位手推三個DHL JUMBO BOXES的速遞員擋了在前面。一向不喜歡站著等電梯把我運送,那一刻很是心急。心裡在計算,因為他擋了在我面前,可能浪費了我約二十秒。如果開始時,他讓我先過一過,可能才浪費他不夠兩秒。可是,他這兩秒,是在工作中的兩秒;我的廿秒,只不過是午飯時間的廿秒。如果真要計算,到底誰的損失比較多?短短的兩秒和廿秒之爭,在這樣的以經纃為大前提的社會,到底那個浪費的生產力比較多?假如,真的能夠計算。

假如,我們每一個行為,選擇,後果,都可以計算,道德價值也可以計算,為什麼我們不可以用算術,算出每一個行為的指引?

剛過了廿秒,我到了我要到的地方。雖然本來或者可以早二十秒。
或者。
過去了的就沒有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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