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另一位老師的說話,殺人是否就是白刀子進紅刀子出,這麼簡單的一個動作和定義?
今天在倫理學的課堂上,我們談到Killing和Letting die的分別.老師提出的其中一個設問:
1. If I do not donate, some people (let say, some people from the 3rd world) will die
2. I did not donate
3. They died
4. Is my action of not doing donate, the cause of their death?
5. Did I kill them?
我們不要把它當成是智力問題(這是我們在探討道德行為問題上,很容易犯的錯誤). No, I did not kill them.我並不是他們的死的直接原因.這是我們大部份人的答案吧.老師再假設:
我們還是作出了捐輸,因而得到的物資正被運輸途中.即將被派發給于災民之前,我突然改變主意,取回該批物資.災民因而未能被及時得到救助,還是死了.我是否仍然可以說,他們的死的責任不在我?假如我取回己經在他們手上的麵包,是否還可以說他們因飢餓的死,責任並不在我?
下課後,我如常的生活,和老李逛街吃飯.那碟意粉的分量大得驚人,我幾乎連一半也吃不下;幸得老李幫忙,但還是剩下了不少.經過sogo,重遇那對我見過一次以後,便一直牽腸掛肚的耳環.捨不得買,因為它大拿拿要$420,加上為了明年的歐遊之旅,正努力的要儲錢.後來,老李送了給我.於是,我也滿心歡喜的回家,過了一個充實的星期六.
原來這個星期六沒有完.回到家後,隨意的按著電視搖控,在一個檢討香港貧富懸殊及鼓勵設立食物銀行概念的時事節目中,看到一位為了檢到一個可賣一毫子的铝罐,咧嘴而笑的婆婆.這個婆婆從一個小罐,倒出了一小堆硬幣,說這些就是她的儲蓄.然後節目說,她用了兩年的時間,才儲夠錢買下那張要$180的藤椅.還有,婆婆那一天前往食物銀行拿了點罐頭和麵,又在街市拾了點菜,於是很高興的在晚上煮了一碗很豐富的麵,坐在那藤椅上,吃得很開心.
是日的最後幾分鐘,我用來把上面寫下來.突然,無法把那雙耳環掛上自己的耳垂.